茂名濱海發展集團召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“一報告兩評議”會議
3月12日,茂名濱海發展集團召開黨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“一報告兩評議”會議,會議旨在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,健全監督體系,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。新區黨工委組織人事部副部長梁曉翔出席會議并講話,集團黨委書記、董事長呂崇君代表集團黨委作2025年度集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專題報告。
會上,呂崇君同志全面回顧2025年集團選人用人工作,客觀務實總結成效、深入查擺問題、清晰明確后續工作方向,并為集團后續的人才發展指明了方向。
區黨工委組織人事部副部長梁曉翔在講話中圍繞此次“一報告兩評議”工作提出三點意見。
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認識工作的政治意義。他指出,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是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,“一報告兩評議”是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規定的重要制度,也是檢驗選人用人工作、涵養政治生態的重要抓手;是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、增強群眾滿意度的有效途徑,要把評價“尺子”交給干部職工;更是加強班子和隊伍建設、推動集團高質量發展的政治保障,為集團發展提供組織和人才支撐。
二是要堅持問題導向,準確把握工作要求。參與評議人員要秉持實事求是、客觀公正的原則,結合日常實際評價選人用人工作和新提拔干部,看主流、看本質、看發展;要獨立思考、認真審慎,嚴肅對待民主評議工作,明確具體提出意見;要嚴守紀律、保守秘密,嚴禁搞非組織活動,嚴禁打招呼、拉選票,嚴禁傳播、議論評議情況,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評議環境。
三是要強化責任擔當,持續提升工作水平。評議的最終目的是改進,是推動問題解決、提升工作質量,集團黨委要高度重視結果反饋,將評議結果作為衡量和改進選人用人工作的重要依據;要扎實抓好問題整改,總結好經驗、剖析問題根源并制定整改方案逐項落實,重點關注新提拔干部滿意度偏低問題;要健全完善長效機制,以此次工作為契機,健全符合國企特點的干部工作體系,完善考核評價機制,嚴格執行“凡提四必”要求,強化干部任前、任中、任后全流程管理,堅決防止“帶病提拔”“帶病上崗”,涵養良好選人用人環境。
會議強調,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事關集團發展全局和長遠,茂名濱海發展集團黨委要以此次會議為新起點,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強化政治擔當和責任擔當,持續提升選人用人工作質量,鍛造過硬干部隊伍,為茂名濱海新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強的組織和人才保障。